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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转发《浙江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等四部门关于举办全省中小学生毒品预防知识竞赛活动的

作者:周文雅发布时间:2014-06-25 15:56:19浏览量:1652次
 
 
各中学学校、各直属学校:          
现将《浙江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等四部门关于举办全省中小学生毒品预防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浙禁毒办[2014]33号)转发给你们,请予以落实,把参加2014年全省中小学生毒品预防知识竞赛活动作为暑期实践活动的一部分内容,组织、指导学生积极参与竞赛活动之中。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二0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浙江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等四部门关于举办全省中小学生毒品预防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浙禁毒办[2014]33号)
各市、县(市、区)禁毒办、教育局、人社局、团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加强中小学生的毒品预防教育,提升青少年学生防毒拒毒意识,省禁毒办、省教育厅、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团省委决定联合组织2014年全省中小学生毒品预防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以《浙江省禁毒条例》和《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为主要内容,重点为中小学生预防毒品的基本知识和法律知识。
    二、活动时间
    2014年6月20日至9月20日。
    三、参加对象
    全省中小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生、社会各界人士。
    四、竞赛形式
  竞赛采取网上答题的形式,试题公布在“浙江在线”网站。
网站答题具体步骤如下:
(一)打开浏览器,登录网址();
(二)点击“浙江省中小学生毒品预防知识竞赛,进入答题页面;
    (三)根据答题页面提示,完整填写答题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在市、县(市、区)、乡(镇)学校名称、班级,联系方式(地址、电话)等,完成答卷后,点击提交即可(知识竞赛“浙江在线”联系人:童俊 13588004413)。
    五、评选表彰
    竞赛设小学组、中学组和社会组,各设一二三等奖及组织奖。
    六、活动要求
    各地禁毒、教育、人社、团委要组织各学校结合暑假活动安排,认真做好此项活动的宣传发动,精心组织,扎实部署,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通过组织这次活动,努力使参与活动的中小学生预防毒品能力得到提升,实现“学生无吸毒,校园无毒品”的目标。
 
                    浙江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共青团浙江省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