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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党委《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周文雅发布时间:2013-05-27 11:29:14浏览量:1077次
关于转发中共温州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街道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和教职工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勤奋学习、爱岗敬业、积极进取,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浙教工委〔2013〕4号)要求和中共温州市教育局委员会的工作部署,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委员会现将《中共温州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温教党〔2013〕2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围绕主题,精心组织。紧密围绕“我的中国梦”主题,把主题教育活动与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有机结合起来,与十八精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贯穿全年工作始终,推动学校中心工作,深化教育改革发展。要精心设计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处理好主题教育活动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关系,既要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受教育面,又不影响师生正常的教学、科研和学习秩序。
二.创新形式,营造氛围。把主题教育活动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在创新活动形式上下功夫,在提高活动的思想性和艺术性上下功夫,在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上下功夫,使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成为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成为号召广大师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的过程。加大宣传力度,根据不同时段的活动内容设计相应的宣传方案,做到日常宣传不断线,重点宣传掀高潮,为“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宣传报道,上传征文。各校(单位)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要向各级新闻媒体积极投稿,及时将活动信息上传瓯海教育网,宣传活动中好的做法,先进典型。各校要充分运用校园网、广播站、校报校刊、宣传橱窗等阵地,对活动进展情况进行宣传。各校(单位)要组织广大党员和教职工创作博文,参与“中国梦·教师梦”、“中国梦·微阅读”微博互动。各校(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做好征文评选准备工作,要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好征文初选工作,及时选送优秀征文参加市区级评选。
 
附件:《中共温州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委员会
                      2013年5月20日
 
 
 
温教党〔2013〕23号
 
 
中共温州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济开发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和教职工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勤奋学习、爱岗敬业、积极进取,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浙教工委〔2013〕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党员和教职工中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教职工深刻领会“中国梦”历史底蕴和时代内涵,把个人梦想与民族梦想紧密融合在一起,把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紧密结合在一起,把个人命运与国家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坚定理想信念,立志刻苦学习,积极投身实践,为推动温州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而努力奋斗。
二、活动方式
各地各校要根据上级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我的中国梦”征文大赛、主题宣讲、主题校园文化建设、主题社会实践、“最美中国”主题摄影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和教职工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坎坷追梦历程的深刻启示,围绕新中国建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辉煌成就,解读“中国梦”的历史底蕴和时代内涵,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理论和制度自信。在认真做好上级有关部门部署的各项主题教育活动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三项活动:
(一) 我的中国梦 内涵学习教育活动
分层分类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大讨论活动。将主题大讨论与强化理想信念结合起来,组织领导干部开展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学习研讨活动,进一步统一认识、凝聚共识,将“中国梦”转化为推进温州教育改革发展的动力;将主题大讨论与树立职业理想、提升师德师能结合起来,在党员和教职工中开展一次主题研讨和组织生活,将“中国梦”内化为甘于奉献、静心教学、潜心育人的理念与追求。
以“月讲季读”、温州教育讲坛等为载体,加强党员和教职工对“中国梦”深刻内涵的理解。广大教职工要通过主题教育,加强课堂教育教学,努力提高思政理论课、形势政策课的针对性、生动性和有效性,充分挖掘各学科中的知识点,结合政治理论、中华传统文化、革命传统、历史事件、国情状况、国际竞争等内容,有机渗透中国梦教育,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理解“中国梦”的内涵,领会到每个人的前途命运都与国家和民族利益紧密相连。
(二) 我的中国梦 志愿者服务活动
组织开展送教下乡、爱心捐赠、广场服务、“红七月·服务月”等志愿者服务活动,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一线,开展参与式观察和服务式体验,切实帮助群众解决难题,近距离地感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浙江、在温州取得的丰硕成果。同时,广大教职工要引导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让学生在服务社会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
(三) 我的中国梦 系列评选活动
在广泛学习、讨论、实践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教职工征文大赛、“中国梦·教师梦”和“中国梦·微阅读”微博互动、“十大育人先锋”和“党员之星”评选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和教职工讲述自己亲历亲见的“中国梦”,用各种形式记录和表达爱国之心、强国之愿、报国之志,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传播者、弘扬者和践行者。
1 我的中国梦 征文大赛
征文主题:围绕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坎坷追梦历程的深刻启示,围绕新中国建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辉煌成就,讲述自己亲历亲见的“中国梦”,用文章记录和表达爱国之心、强国之愿、报国之志,强化对自身责任和使命的认识,树立以实干兴邦精神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梦想。
征文对象: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
截稿时间:2013年6月10日。
征文要求:征文内容要紧扣主题、时代感强、积极向上、生动感人、视角独特、材料新颖;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文章;体裁不限,字数在3000字以内;文章统一用A4纸电子稿发送,标题为二号黑体,正文为三号仿宋,作者单位、作者姓名、邮箱、手机号码等信息另起一页附后。
活动实施:本次征文由各县(市、区)和直属学校(单位)进行初选后,统一组织报送。其中鹿城、瓯海、龙湾、瑞安、乐清、永嘉、平阳、苍南限额50篇,文成、泰顺、洞头、经开区限额30篇,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限额5篇。本次征文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另设优秀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同时联合《温州教育》杂志等媒体选登优秀征文。
2. 中国梦 · 教师梦 中国梦 · 微阅读 微博互动
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6月15日。
活动内容:各地各校组织广大党员和教职工创作博文,参与互动。在微博上晒出自己的“中国梦·教师梦”,分享自己教书育人的心得体会和阅读感悟,树立远大的理想,向社会公众展示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系统教职工阳光与奋进。
活动实施:
(1)各地各校做好宣传,组织党员和教职工编辑140字以内微博,加上关键词#中国梦教师梦#或#中国梦微阅读#,发布到腾讯微博,并@wenzhoujiaoyuju (腾讯微博:“温州市教育局_微党课”,网址: )。
(2)为方便统计和展示,请在微博的末尾注明所属学校和姓名,或匿名发布,通过微博私信告知学校和姓名。
(3)主办方将选取优秀博文在“温州市教育局_微党课”腾讯微博展示,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综合考虑微博的阅读量、转播量、评论量,评选出一批优秀博文,并给予奖励。
3. 十大育人先锋 党员之星 评选
本活动要求详见《中共温州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十大育人先锋”等评选活动的通知》(温教党〔2013〕21号)。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市教育局机关党委。联系人:丁林东,联系电话:88630910,邮箱: ,腾讯微博:“温州市教育局_微党课”(@wenzhoujiaoyuju)。
三、工作要求
1.围绕主题,精心组织。紧密围绕“我的中国梦”主题,把主题教育活动与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总体部署,与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有机结合起来,贯穿全年工作始终,推动学校中心工作,深化教育改革发展。要精心设计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处理好主题教育活动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关系,既要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受教育面,又不影响师生正常的教学、科研和学习秩序。
2.创新形式,营造氛围。把主题教育活动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在创新活动形式上下功夫,在提高活动的思想性和艺术性上下功夫,在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上下功夫,使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成为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成为号召广大师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的过程。加大宣传力度,根据不同时段的活动内容设计相应的宣传方案,做到日常宣传不断线,重点宣传掀高潮,为“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厉行节俭,有序推进。活动的开展要力求精简,厉行节俭,既要广泛参与,又要举一反三。要确保主题教育活动的安全有序,重点做好活动的各项预案,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安全到位,全力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和谐,切实保证主题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各地各校开展活动的有关情况请及时报送局党办和机关党委,并将相关信息报温州教育党建网。
 
 
 
中共温州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