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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的中国梦”征文评选活动的通 知

作者:周文雅发布时间:2013-05-27 11:28:24浏览量:1048次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开展“我的中国梦”征文评选活动的
通   知
 
各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党委(总支、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促进我区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和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根据《中共温州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温教党〔2013〕2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我的中国梦”征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引导广大党员和教职工讲述自己亲历亲见的“中国梦”,用各种形式记录和表达爱国之心、强国之愿、报国之志,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传播者、弘扬者和践行者。
二、活动内容
1、征文主题:围绕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坎坷追梦历程的深刻启示,围绕新中国建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辉煌成就,讲述自己亲历亲见的“中国梦”,用文章记录和表达爱国之心、强国之愿、报国之志,强化对自身责任和使命的认识,树立以实干兴邦精神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梦想。
2、征文对象: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
3、截稿时间:2013年5月31日。
4、征文要求:征文内容要紧扣主题、时代感强、积极向上、生动感人、视角独特、材料新颖;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文章;体裁不限,字数在3000字以内;文章统一用A4纸电子稿发送,标题为二号黑体,正文为三号仿宋,作者单位、作者姓名、邮箱、手机号码等信息另起一页附后。
三、活动实施:本次征文由中心学校、直属学校进行初选后,统一组织报送。其中新桥、瞿溪、梧田中心校各报送10篇,景山、娄桥、郭溪、潘桥、泽雅、三垟、南白象、茶山、丽岙、仙岩中心校各报送5篇,瓯中、职专各报送5篇,一高、二高、三溪、育英各报送3篇,艺术和同德报送1篇。本次征文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同时联合《瓯海教育》杂志等媒体选登优秀征文。
四、活动要求
1、各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单位)要在5月31日前将征文以电子邮件形式(用区教育局OA系统)报区教育局政工科陈建新。
2、各中心学校、直属学校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做好征文评选准备工作,要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好征文初选工作,及时选送优秀征文参加市区级评选。
3、“我的中国梦”征文评选活动组织情况纳入2013年度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委员会
2013年5月15日